弘业股份加强董事会建设 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

阅读数:6473   发布时间:2021-10-29

优化董事会结构,实现“外大于内”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,并结合公司规模、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,合理确定董事会成员数量,优化董事会结构。弘业股份董事会现有成员6人,其中外部董事4人;6人中含独立董事3人,独立董事由高校的管理、会计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,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。

健全董事会工作机构。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(合规)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,委员会委员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,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。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,协助董事会对外负责信息披露、投资者关系管理,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、公司治理等,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。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,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。

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。公司《章程》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对董事会的职权做了较为明晰的规定,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、选人用人、薪酬分配等权利。同时明确董事会与党委、经理层的关系,建立了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法人机制。

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。制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,规范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。董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、一人一票表决的决策制度,保证董事可以平等充分发表意见,科学民主决策。

建立董事会决策跟踪落实机制。为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,证券投资部定期跟踪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,重要事项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程序。建立董事会意见传导机制,及时将董事意见传达至各有关部门或子公司。

提高董事履职能力。董事上任后签署《董事声明及承诺》,每届任期内均需参加证监会、交易所开展的履职培训,提高规范运作意识。证券投资部及时将监管政策、典型案例通过钉钉、微信或邮件方式传达董事会成员,积极组织董事参加监管部门培训,提高董事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。

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。董事会每年度书面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,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,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做年度履职报告。股东大会以专项议题审议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,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运行发展、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、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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